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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方)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共同发起设立的中央金融企业。中国东方前身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于2016年9月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中国东方始终以“保全国有资产、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国企改革”为使命,将依法合规经营作为生命线,累计管理处置各类不良资产两万多亿元,为国家金融系统的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截至2022年末,中国东方集团总资产达12,479亿元,在全国共设26家分公司,下辖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东方富兴(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方邦信融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浙江融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10家一类子公司,业务涵盖不良资产经营、保险、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信用评级和海外业务等,员工总数5万多人。


  中国东方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上级党委要求,始终牢记中央金融企业的初心和使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立足功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坚定不移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公司高质量发展,积极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