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兴证券或公司,股票代码601198.SH)是2008年经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由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方)作为主要发起人发起设立的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2015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是境内首家资产管理公司系上市证券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32.32亿元,总部设在北京,目前在全国各地设有90余家分公司和证券营业部,拥有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东兴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兴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家一级全资子公司。公司业务涵盖财富管理业务、投资交易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期货业务和其他业务等,协同股东业务优势,形成了顺逆周期双轮驱动、境内境外协同联动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
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承“诚信专业服务、合规稳健经营、守正创新发展、高效协作共赢”的价值观,以“践行担当、服务实体、创造价值、实现自我、共创未来”为使命,努力打造品牌领先、特色鲜明、深受信赖的新时代金融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优化经营班子结构,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管理团队,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现公开招聘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一)岗位职责
1.在公司党委领导下,牵头负责大投行、大资管、大财富等业务条线,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执行落实公司决策部署。
2.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安排,制定分管领域经营落实方案,推动整体经营目标的实现。
3.负责分管部门管理工作及所辖工作的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依法合规稳健经营。
4.负责做好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共党员优先。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券、金融、法律、会计、投资类等经济管理相关专业。
3.具有10年以上证券、银行、保险、信托、期货等相关金融行业工作经验;担任券商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3年,或担任部门总经理不少于5年,或具有相当职务管理经验;熟悉证券公司各项业务,对大投行、大资管、大财富等证券重点业务发展方向有独到的见解。
4.具备良好的战略思维和全局格局,对证券行业发展的现状、趋势及业务模式有深入见解,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5.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6.具备头部券商(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近三年证券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排名前十)相关履职经验的优先考虑。
7.符合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8.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资格条件。
(三)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工作地点
北京市
二、任职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坚持践行“合规、诚信、专业、稳健”行业文化核心价值观,认同东兴证券“诚信专业服务、合规稳健经营、守正创新发展、高效协作共赢”的企业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敢于担当,作风正派。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金融理论和证券业务,熟悉并遵守证券基金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具有与拟任岗位相适应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个人品行及从业记录,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合规从业。
5.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心理承受与调适能力强,能够适应复杂工作环境。
6.符合履职回避要求。
(二)资格禁入情形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开除公职的,因违规违纪被原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5.存在《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入情形的,被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他监管机构限制准入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配偶移居国(境)外,或无配偶,子女全部移居国(境)外的;
8.具有其他不适合录用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及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分为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背景调查、外调考察、体检和录用等主要环节。本岗位招聘常态化开展,持续收取简历,并根据简历投递数量和质量以及工作需要适时分批组织开展后续工作。
报名方式采用简历投递报名,请登录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聘门户(https://dxzq.zhiye.com)进行注册并投递简历。或登录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官网,进入诚聘英才专栏,点击进入招聘,在对应职位下进行在线申请。
四、注意事项
(一)简历一经投递,不可修改。
(二)招聘期间,我公司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应聘者联系,请应聘人员确保简历中所填写电话、邮件信息准确并保持畅通。
(三)应聘者应对申请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我公司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解除相关协议约定,应聘者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后果。
(四)我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要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我公司的招聘全流程享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