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发现存在不法分子以伪造营业执照、银行账户等方式,冒用我公司名义向社会公众推荐投资项目、声称与我公司存在授权合作关系等。上述行为已严重损害了我公司的社会形象和声誉,侵害了我公司合法权益,已涉嫌构成违法犯罪。对此,我公司严正声明如下:
一、不法分子通过伪造我公司营业执照、银行账户,冒用我公司名义对外宣传及开展商业活动,其行为与我公司无关,我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请广大投资人注意甄别核实,避免被不法分子误导。
二、我公司及附属机构未与“中山市欣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爱钱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任何形式的合作或授权其从事包括信贷核销在内的任何业务。不法分子以我公司名义开展的任何商业活动均未经我公司同意或授权,任何冒用我公司相关信息进行的不法行为,均与我公司无关,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清退被诈骗资金、赔偿投资人损失),我公司概不承担。
三、不法分子伪造我公司营业执照、银行账户,冒用我公司名义进行虚假宣传,侵犯了我公司企业名称权、名誉权等合法权利,其行为已涉嫌构成违法犯罪,我公司保留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公安机关报案、提起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我公司合法权益、追究相关不法分子的刑事及民事责任的权利。
请广大投资人提高警惕,注意防范虚假信息,切实保护好自身权益,以免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如确认受骗并且遭受财产损失,请及时联系公安机关报案。
特此声明。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