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启航——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江苏海运不良资产纪实
2002-12-30 00:00:00
2002年,江苏交通控股公司给尚未正式挂牌的远东公司下达了900万元的利润指标。令江苏交通控股公司管理层大吃一惊的是,这样一个公司,上半年实现了468万元的利润,而且公司总经理拍着胸脯保证,完成甚至超额完成全年的利润指标基本没有问题。并且,按照计划,远东公司今年将增加3万吨的船舶运力,即增加2条跑国际航运线路的船舶,以调整船队结构,发展壮大主营业务。这一计划正在实施,现已购置能够跑国际航运线路的船舶1条,另一购置计划正在实施中。此外,江苏远洋公司改制上市的各项工作也全面展开。
这个远东公司的前身就是原江苏省海洋运输总公司。远东人感叹,远东终于从“死亡线”上回来了。而这,还要感谢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3年前,在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资产接收表中,江苏海运不良资产项目是该公司在江苏地区接收的不良资产客户中单户债权金额最大的一户,债权本息近4亿元;江苏省远洋运输总公司也由于为江苏海运的外汇贷款提供信用担保,深深陷入了这个巨大的债务泥潭之中。到东方公司接收之时,海运的状况可以用两个字来概括:一是“大”,2000年末,海运账面总资产7.77亿元,在职职工1494人,无论是从资产规模,还是从企业的组织框架上来看,海运都应该算得上是一个“大”企业;二是“烂”。这样一个大型的运输企业,一共仅有5条船舶,其中3条为已满25年的超老龄船,在航运上受到严格限制,已经无法从事远洋运输,只能在近海进行生产,生产经营活动几乎停顿。企业财务管理混乱,资不抵债严重,每年亏损几千万元。对海运资产的全面评估表明:海运7.77亿元的账面资产,经评估后的实际有效资产仅为1.17亿元,实际资产负债率高达716%。
海运“烂”的特点决定了必须尽快处置,问题是如何处置。东方公司当时考虑、探讨的处置方案有几种:
债务重组。根据江苏海运当时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如果采用债务重组的方式来改善其资产负债结构,必须要注入大量新的资金,这对资产管理公司来说显然是无法办到的。
商业性债转股。由于商业性债转股在转股条件、转股金额、股权回购等方面有较为严格的规定和限制,以海运当时各方面的情况明显不符合债转股的条件。
预期收益还款。江苏海运资不抵债、严重亏损,已经完全丧失了正常还款的能力,担保人江苏远洋尽管尚能维持正常的经营活动,但每年也就几十万元的利润,以企业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债务情况来看,几十年也还不清,这显然是不现实的。
诉讼。早在1999年,中国银行已就其中的人民币贷款部分向省高院提起诉讼,并查封了海运的大部分船舶和房产。如果东方公司继续对其剩余的美元贷款提起诉讼,不仅要花费巨额的诉讼费用,而且由于海运基本上也没有其他的固定资产可供查封,只能查封担保人远洋的财产。而远洋的固定资产绝大部分又已经抵押给其最大债权人——银行,也就是说,如果诉讼的话,收获微乎其微。东方公司从与企业的接触过程中了解到,如果继续诉讼,或者是向法院申请执行原来已查封的财产,那么企业方面将会立即主动提出破产,到时候所有债权人的债权将统一依照破产程序进行受偿。
破产清偿。如果采用这一方案,由于海运、远洋破产金额巨大、涉及面广、情况十分复杂。据有关人士预测,破产过程将耗费至少2-3年的时间,在这2-3年的过程中将会出现许多不可预测的因素。况且这两家企业有近4000名职工,一旦企业破产,几千人将面临下岗失业,必将引起巨大的社会震动,破产受偿的时间及金额上都不可能按预期方案顺利进行,因此,很可能最终债权人的受偿率会很低。
问题的关键是,对这样一个在地方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企业,让其破产无论是在经济效益上,或是在社会效益上,与经济发展的大趋势是相悖的,与资产管理公司的使命也是不相符合的。分析研究表明,江苏省是一个外贸出口额位居全国第二的大省,进出口贸易在逐年增长。1999年,江苏的进出口额为312亿美元,而2000年为456亿美元,增长46%;1999年,江苏的海运业务量为42万吨,2000年为107万吨,增长了155%。这表明在进出口贸易增加的情况下,地方海洋运输业的发展势头是好的。江苏省从事国际货物运输的大型企业仅有三家,其中就包括远洋、海运两大公司,远洋公司是江苏省最大的国际贸易运输企业,拥有一支由集装箱船、杂货船、散货船组成的远洋船队,至2000年底总计有船舶13条,总载重16.8万吨。而江苏海运公司在地方运输业还是具有相当影响的,当时,其船舶的吨位在江苏名列第三。海运公司由于历史包袱相当沉重,不仅制约了其自身业务的发展,而且还对远洋的业务发展产生了消极影响。经济环境、企业地位等决定了不能通过破产清偿的方式解决债务问题。在这种条件下,东方公司提出了新的解决债务问题的办法——债务一揽子买断。
这一设想最初是向海运的上级主管单位提出的,对方虽表示同意,但在买断价格的问题上只同意象征性地以500万元的收购价格来解决海运的债务问题,这显然不妥。
2000年10月,海运的主管单位由省交通厅变更为交通控股公司,省政府对省属大型运输企业,以资产为纽带 进行整合。这一改组改制为海运的处置带来了希望。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就海运问题与交通控股公司进行探讨。接触中,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了解到,江苏海运及江苏远洋由于沉重的债务负担一直未能进行改制,在很大程度上拖了交通控股公司的后腿,成为困扰它的一大难题。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交通控股公司愿意筹集一定的资金将此事作一了断,这就使海运项目的处置出现了转机。
沿着这个思路走下去,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对这笔不良资产的处置,不仅为保全国有资产打下了基础,更为企业的顺利改制,继续发展铺平了道路。资产管理公司着手处置该项目后,首先做的工作是对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全面的审计评估。评估是全面、客观、公正的,整个评估工作前后历时9个月,最终形成了一份客观、公正、周到、详实的评估报告。这一报告,使资产管理公司、企业和地方政府更清晰地了解了企业的情况。接下来的工作是为企业下一步的改组改制解决法律障碍。在中行江苏省分行对海运公司人民币贷款部分进行诉讼并保全了部分财产的基础上,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继续寻找海运的其他资产并进行了有效保全,查封了海运的船舶、房产、股权等多项财产。但在如何将查封财产的权益转让给债权受让人交通控股公司却遇到了法律上的障碍。为此,东方公司与地方高院多次沟通与协商,并取得了江苏省政府的支持,终于使江苏省高院将查封财产全部裁定给债权受让人——交通控股公司。查封权益的安全过渡,成功地实现了将海运资产释放给交通控股公司的目的,避免了海运有效资产出现流失的可能,为下一步交通控股公司对其进行资产的重新整合奠定了基础,扫清了障碍。
2001年11月,历时近一年的江苏海运项目债权买断协议在南京签署。从此,海运公司开始了新的历程。
专家点评
不以一时论英雄
金碚
江苏海运的不良资产处置有三点成功之处,一是加强与政府的配合,发挥政府部门在不良资产处置中的积极性。江苏省政府的一位秘书长曾经这样说,企业不良资产的形成,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政府部门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现在帮助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解决不良资产问题,政府部门也责无旁贷。显然,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不良资产中,加强与各级政府的合作是十分可取的。二是把握经济发展的趋势处置不良资产,不以一时论英雄。中国的不良资产的形成十分复杂,简单化处置,往往会走进“死胡同”,这需要处置的决策者有大局意识、长远眼光,利用各种机遇,紧扣经济发展的大趋势处置不良资产会使不良资产处置之路越走越宽,越走越快。三是为企业的长期发展考虑。处置不良资产也需要换位思考,党中央、国务院赋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使命有三个方面。三个使命同时考虑,对推动处置是有利的。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较好地把握了这三者的关系,不仅考虑公司自身的收现,同时为企业的下一步发展考虑,使企业通过处置,成功“解套”,不失为成功之举。(华静、金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