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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反洗钱集中宣传活动 | 履行反洗钱义务 配合识别身份信息(二)
2020-07-23 14:08:00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的统一部署和相关工作要求,中国东方于7月集中开展2020年反洗钱宣传工作,加大反洗钱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推动反洗钱工作深入开展,为有效遏制洗钱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贡献一份力量。本期内容主要介绍金融机构对客户身份进行持续识别、重新识别的必要性。


  客户在办理业务时已配合完成客户的基本信息识别,但业务存续期间,为什么金融机构还要求客户持续配合识别工作呢?在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客户还需及时配合更新完善身份信息: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


  《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金融机构在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时,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以下可疑行为:(一)客户拒绝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二)对向境内汇入资金的境外机构提出要求后,仍无法完整获得汇款人姓名或者名称、汇款人账号和汇款人住所及其他相关替代性信息的。(三)客户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新客户基本信息的。(四)采取必要措施后,仍怀疑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的。(五)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时发现的其他可疑行为。”


  根据上述要求,在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如客户身份(含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需客户及时配合金融机构更新有效身份证件。如重要身份信息发生变化的,需配合金融机构进行完善更新、并配合金融机构开展实地回访等。


  风险提示:为防止客户身份信息及账号被犯罪分子利用进行洗钱,请不要出租与外借身份证明文件,不要出借或出售自身金融账户,不要利用自身账户替他人进行提现。


  与洗钱犯罪的斗争工作需要国家行政机构、金融机构及社会公众的通力合作,让我们为有效遏制洗钱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